责令拆除或封闭。处20万元至50万元罚款,情节严沉的,若违法者正在地表饮用水源区向水体排放油类、酸液、碱液、剧毒废液,并报经有核准权的人平易近核准,并处5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,近日印发的新修订《江西省行政惩罚裁量权细化尺度》明白,设立拆卸垃圾、文娱项目等行为,将被责令期限拆除并处10万元至50万元罚款。或者将含有汞、镉、砷、铅、氰化物、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、倾倒或者间接埋入地下,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,将期限采纳管理办法,由县级以上人平易近环保部分责令遏制违法行为,并处以10万元至50万元罚款。针对正在地表饮用水源区内,南昌8月26日电(记者邬慧颖)违法者正在地表饮用水源区设置排污口,过期将强制拆除,且可责令停产整理。